双11来了,你买买买的方式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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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法制报:“双11”来了“买买买”的正确打开方式你知道吗?

1、主动放弃定金不可退,消费前要理性

近期,很多天猫店铺就开启了预售模式,通过定金翻倍等优惠,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预订。所谓预售,即商家使用支付定金的方式,让消费者提前购买,“双11”当天支付尾款,“双11”后发货。定金翻倍看似十分靠谱,但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购买了,预售的定金还能退还吗?

定金属于合同法中概念,属于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担保,适用“定金罚则”。如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定金不予退还;但如因商家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商家无法供货,则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申请双倍返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商家慎用首选、顶级、唯一等极限词!

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增加流量、提高销量,商家采取各种营销手段。新修订的广告法于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新的广告法实施后,进一步规范了商家的营销行为。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化学品广告、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旗、*歌、*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四类商品除外

有四类产品是不适宜退货的,“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另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当然,退货的前提是要保证商品“完好”,但并非要求商品与发货状态完全一致,有些商家以消费者退回的外包装已经拆封为由,拒绝退换货,这显然与消法“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北京法院网:被指用山寨人人车APP,OPPO、VIVO分别被诉

因不满OPPO、VIVO在其手机应用平台上擅自使用“人人车”商标和山寨“人人车”APP,人人车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分别将OPPO、VIVO诉至法院,要求判令OPPO和VIVO立即停止侵权、各自赔偿经济损失万和其他合理费用5万余元,海淀法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人人车公司认为,OPPO和VIVO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开展的二手车经纪服务上使用与“人人车”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严重侵害了“人人车”的商标权;且在其平台上假冒“人人车”APP,使用与“人人车”APP高度近似的设计、背景色、结构,易造成相关公众将其与人人车公司的APP相混淆,以为是人人车公司的二手车服务APP而大量错误下载,侵犯了人人车公司对其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享有的权益,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人人车公司曾多次致投诉函和律师函给OPPO和VIVO,要求OPPO和VIVO将山寨APP下架并断开连接,但OPPO和VIVO收到函后不予理睬,亦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人人车公司的损失不断扩大,OPPO和VIVO应承担侵权责任。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上海高院网:银行关于金银币章产品“一经离柜,概不退换”的条款无效

年8月,银行工作人员向高某介绍了一款纪念金盘,称该金盘在全国仅限量销售25个,极具欣赏、纪念、收藏及投资价值。考虑再三后,高某决定申请预约购买并支付了29.8万元。同年10月,高某拿到了这只编号为24号的纪念金盘。金盘被包装在塑料袋内,并附有一张发行方中钞国鼎公司出具的鉴定证书。鉴定书显示,该金盘“采用.纯金铸造,重量为0克,限量发行25个,品质精细,成色标准,质量合格”。

年,因家中更换保险箱,高某意外发现,金盘上已布满锈某斑,完全失去了欣赏和投资价值。年7月,高先生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协商退货事宜,但也未获得回应。为此,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与银行解除合同,退还货款29.8万元,并赔偿利息。

法院认为,银行关于金银币章产品“一经离柜,概不退换”的条款属于银行为免责而制作的格式条款,该条款无效。系争金盘的表面布满形状不一、大小不等的色斑,完全不符合鉴定证书上记载的关于系争金盘品质的要求,致使高先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故对于解除合同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由于双方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也没有类似的交易习惯可以参照,故对高先生要求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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