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泽红润,香气扑鼻,肉质烂熟,软糯浓醇,咸甜适度,肥而不腻,似乎是一个完整的猪头,拆去了骨头,盛放在一个圆盘中,其实早被巧手的厨师分割成大小适宜的菱形块,这就是在金张掖非遗美食、特色小吃大赛中获奖的一道名菜——有头有脸。
头蹄下水,指猪、牛、羊等牲畜身上除了食用的主要部位外的其他下脚料,包括头、蹄、肝、肠、心、肺、肚、腰子等。这些原本是昔日那些达官贵人大户人家的废弃物,尤其是逢年过节祭祀之后,这些废弃物就是厨余垃圾。一般人就是吃,却也难登大雅之堂,上不了席面。但细细较之,猪头与其他又有差别。古人讲究祭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讲究用“太牢少牢”之礼,但是何为“太牢少牢”,则众说纷纭,不过,无论那种说法,都少不了猪,“猪为六畜首,一年春占先”嘛!问题是,这些礼仪都是针对君王和贵族而言的,对于一般的人,不太可能拿得出,只得退而求其次,用猪头代替,久而久之,猪头上供便成为了习俗。清代吴谷人《新年杂咏》中写到“杭俗,岁终礼神尚猪首,至年外犹足充馔。定买猪头在冬至前,选皱纹如‘寿’字者,谓之‘寿头猪头’。”至今,猪头上供在许多地方依旧习以为常,猪头祭祖还被列入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祭祀之后分祭肉是自远古流传至今的风俗,孔子就专门教导过学生,“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分食猪头,便是自然而然之事。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记载,“取生猪头,去其骨。煮一沸,刀细切,水中治之。以清酒、盐、肉蒸。皆口调和。熟以干姜、椒著上食之。”北宋苏东坡生性旷达乐观,被贬*州依旧兴致勃勃地制作红烧肉,并且写了一首著名的《猪肉颂》,后世,常常将其讹传为《猪头颂》,但是,他的《仇池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却确确实实和猪头有关,“王中令既平蜀,饥甚,入一村寺,主僧醉,甚箕踞,公欲斩之,僧应对不惧,公奇之。公求蔬食,云有肉无蔬,愧蒸猪头,甚美,公喜,问‘止能饮酒食肉耶,尚有他技也?’僧言能诗,公令赋蒸豚,立成云:‘嘴长毛短浅含膘,久向山中食药苗。蒸处已将蕉叶裹,熟时兼用杏浆浇。红鲜雅称金盘荐,香软真堪玉箸挑。若把膻根来比并,膻根自合吃藤条。’公大喜,与紫衣师号。”
至今,全国各地,除非有民族禁忌或宗教禁忌,猪头肉成了一种极其普遍的食材。各地厨师依据当地的生活习惯、食材搭配、食客喜好创造出猪头肉的各种各样的做法,卤煮蒸炒熏腌酱腊,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猪头肉因此也成为各地老百姓居家食用的最普通的菜肴。不仅如此,厨师们一改前人禁忌,将猪头肉精心加工,创造出许多名菜,正儿八经地入了菜谱上了台盘端上了宴席。
在高台,猪头肉也是居家食用的最平常的菜肴之一,味道鲜美、价格低廉,能待客能解馋,可单独食用也可入菜。家中偶有亲友到访,一盘猪头肉一瓶酒,就可以把酒言欢促膝交谈;便是居家生活,偶然口中寡淡,下班经过卤肉店时,进去切一盘猪头肉带回家去,或凉拌或入菜,便可以大快朵颐,身心都得到最好的享受。
忽然有一天,在宴席上见到了熟悉的猪头肉,竟然还有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有头有脸,不禁有一种亲切。尝一尝,比家中自己做的味道要好很多,不禁感叹:普通造就伟大,平凡创造奇迹。每个人都了不起,就是猪头也如此!